
近日,有网友反映,深圳一甜品店的合同上要求员工每天上班16个小时、每个月只休2天,此事引发关注。记者获悉,当地劳动部门已介入核处。
6月24日,陆续有媒体发布信息称,深圳网民反映,位于民治街道的一家甜品店的合同上,要求员工每天工作16小时,月休仅2天。记者从网友发布的照片中看到,合同内容含有:“入职后每个月6500元……所有岗位每个月休息2天,如不安排休息算加班。班次:中午11:00-凌晨3:00(包吃住),班次:中午13:00-凌晨3:00(不包吃包住)。”照片显示其中第一种班次确实工作时间有16个小时,第二种班次工作时间为14个小时。
记者在采访时获悉,民治街道劳动部门已介入核处,如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置,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来源:深圳新闻网
记者:梁盈豪
编辑:刘嘉泳
校审:施冰冰、吴沁彤、肖刚
转载请注明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