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为活跃地方经济发展,丰富人民群众业余生活,促进职工增收,提升职工群众生活品质,将工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传递到职工身边,兴安盟工会决定在乌兰浩特市区设立一处由企业、职工自主经营、自我管理的“兴安好物市场”暨“职工夜市”,并成立兴安盟职工志愿服务队,为“职工夜市”提供服务保障。
2025年4月28日至10月15日
(每天16:30—21:30)
1、“人才摊位”——企业文化宣传体验+人才现场招聘。3、“公益摊位”——各行业劳模工匠便民服务+小小志愿者职业体验,如书法家现场挥毫泼墨,心理教师现场指导,理发工匠现场免费为老人理发等等。4、“网络直播摊位”——职工就业摊位,指导帮扶摊主就业创业。“摊主”即“博主”,鼓励各摊主开通网络直播,推出系列促销方案,不定期开展主题互动活动等。
1、有机绿色无污染农牧业产品生产企业;
2、下岗职工、农牧民工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、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等;
3、有意参与“职工夜市”服务的志愿者。
1、摊主需留存进货渠道凭证和发票信息,做到源头可溯;经营副食品保证无添加、绿色无污染,食品生产加工需有相关行政单位许可。摊位根据实际情况会进行调整。2、请报名企业、职工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“职工夜市”经营申请表(职工)、经营申请表(企业)、志愿服务申请表,于4月25日前发送至联系人微信。同时各单位可以组织干部职工到夜市走一走,购一购,为职工夜市积攒人气。3、报名结束后,依据报名情况设定具体经营地点,对摊位按经营类别分别进行抽号,具体操作流程由工作人员现场讲解。4、为确保“兴安好物市场”暨“职工夜市”持续健康发展,经营摊主需交纳一定额度的保证金,能够每天按时出摊经营,收摊时自觉搞好摊位周边卫生的摊主,保证金全额返还。对拒不服从管理或检查发现,一周内2次未搞好摊位卫生或除天气原因外无故不出摊2次以上的,取消摊位资格,重新招募。

总 监 制:李 亮 刘文静
监 制:谭艳丽
责任 编辑:梁 琪
编 辑:孙 莹
来 源:兴安盟工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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